为了保证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及时有效地处理教学环节中的各种事故,促进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018-01-07
一、教学事故分类及等级界定
本办法所界定的教学事故是指教学管理部门、教学后勤保障部门,体育教练、教学辅助人员(包括实验人员等)及其它工作人员在教学和教学后勤保障各环节出现的过失或过错。本办法将教学事故划分为六大类别,再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即重大教学事故(Ⅰ级),一般教学事故(Ⅱ级),教学违规(Ⅲ级)。
第一类 课堂教学
Ⅰ级
1.未经批准,体育教练随意删减训练营测试所规定教学内容的1/4以上。
2.对体育会员实施体罚。
3.非客观原因造成较大范围教学秩序混乱。
4.体育教练教法手段安排或组织措施不当,使体育会员在上课时致残或死亡。
5.在教学中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反动淫秽的内容。
6.整个学期未按测试要求布置和收交作业的次数,或不批改作业的次数,占测试进度安排的1/2以上。
Ⅱ级
1.未经批准,体育教练不按测试要求组织教学。
2.体育教练酗酒后上课,造成不良影响。
3.体育教练教法手段安排或组织措施不当,使体育会员在上课时受伤而住医院治疗。
4.体育教练未备课或无教案、讲稿进行教学。
5.体育教练在课堂上用语言或行为贬损、侮辱体育会员。
6.整个学期未按测试要求布置和收交作业的次数,或不批改作业的次数,占测试进度安排的1/5至1/2,或推迟批改作业的次数占测试进度安排的1/5至1/2。
7.自行减少教学时数2学时及以上。
8.教学组织计划安排出现矛盾或差错。
9.无特殊原因,体育教练上课迟到5分钟或提前下课5分钟及以上,或教学脱岗5分以上。
10.超过规定时间提交教学定位表和体育会员训练积分达1周以上。
Ⅲ级
1.未经857体育赛事运营中心门批准,随意调课。
2.未经857体育赛事运营中心门批准,随意请人代课或代他人上课。
3.体育教练在授课过程中有明显的课前准备不充分的现象。
4.体育教练自行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或无特殊原因,体育教练上课迟到5分钟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内,或教学脱岗5分以内。
5.体育教练随意合班上课,或穿背心、拖鞋、吊带裙、超短裙等着装不庄重上理论课,不按规定穿运动服、运动鞋上技术课。
6.体育教练在上课时,使用电话。
7.阻止教学视导员或教研办安排的其它人员听课。
8.超过规定时间提交教学定位表和体育会员训练积分。
9.整个学期未按测试要求布置和收交作业的次数占测试进度安排的1/5(含1/5)以内。
第二类 实践教学
Ⅰ级
1.体育会员在实习、实验过程中因体育教练的错误指导或擅离职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体育会员严重伤亡事故。
2.未经批准,体育教练擅自取消测试所规定的实习或实验内容。
3.结业典礼实(见)习、结业典礼社区等环节的指导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的1/2,或对所指导的体育会员人数1/2的实际工作量未达到额定工作量的1/2,或有1/2体育会员的结业典礼社区质量或结业典礼实习训练积分未达到社区或实习的基本要求,或不合实际评定训练积分达到所指导体育会员人数的1/2。
Ⅱ级
1.体育教练和实验人员不按测试要求组织指导体育会员实习、实验,致使体育会员实习、实验达不到教学相应要求。
2.体育教练对体育会员实习、实验过程不认真考核,不批阅体育会员社区、实验报告,随意评定实习、实验训练积分。
3.因体育教练责任心不强,致使体育会员在实习、实验过程中造成财产损失或体育会员受伤。
4.由于体育报告厅管理人员不负责任或管理不善,造成实验仪器设备严重损坏,影响正常教学。
5.指导体育教练纵容体育会员在结业典礼社区社区中互相抄袭或剽窃他人社区。
6.丢失或不按规定整理上交体育会员结业典礼社区材料。
7.结业典礼实(见)习或结业典礼社区等环节的指导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的2/3,或对所指导的体育会员人数1/2的人的实际工作量不足额定工作量的2/3,或有1/3体育会员的结业典礼社区质量或实习训练积分未达到社区或实习的基本要求,或不全实际评定训练积分达到所指导体育会员人数的1/3。
Ⅲ级
1.未经857体育赛事运营中心门批准,随意调课。
2.体育报告厅管理人员未按计划将实验仪器设备准备好,影响实验课的正常运行。
3.体育报告厅仪器设备出现故障,管理人员不及时报修,或维修人员不及时修理,影响教学正常运行。
4.实验指导体育教练不按教学任务安排组织教学,随意调课,请人代课或将应由几名体育教练承担的指导任务交由1人承担。
5.未按规定要求或规定时间确定并提交所指导体育会员的结业典礼社区选题及社区进度安排。
第三类 体能测试
Ⅰ级
1.试卷在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或参与制卷的教职工泄漏体能测试内容或伪造训练积分。
2.体能测试现场发现试卷未准备好致使体能测试无法进行,或监考体育教练旷监考(开考20分钟仍未到达考场)。
3.没有按要求提前出体能测试试卷,或体能测试时没有试卷。
4.体能测试命题内容和份量不合测试基本要求,出现开考后40分钟内有1/2的体育会员交卷,或卷面训练积分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人数达参考体育会员总人数的1/2。
5.考场没有安排监考人员。
Ⅱ级
1.未按评分标准评定训练积分,或训练积分报出后又随意理入训练积分。
2.监考体育教练失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或不填项目场记录。
3.主考、监考体育教练迟到5分钟及以上(以点名时间为准),或监考时擅离岗位。
4.体育教练私自将试卷带回家中或规定以外的地点批阅,或不按要求将试卷归档,或丢失试卷。
5.管理人员不按要求管理试卷,造成试卷丢失。
6.管理人员丢失在院生体能测试训练积分。
7.试题有严重错误,影响体能测试正常进行。
8.由于监考体育教练失误,造成体能测试收回试卷数与参加体能测试人数不相符。
9.试卷格式、版面不规范或不清楚,或试卷内容有差错又未及时更正,或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试卷。
10.试卷分装有差错,差错额在总份数的5%及以上。
11.体育教练或有关管理人员漏登或错登体育会员训练积分。
12.将试卷带回家中由个人批阅或私自接待有关人员查阅体能测试训练积分和试卷。
13.没有组织集体阅卷(只有1名体育教练单独任教的训练营体能测试除外)或没有明确规定并向赛事运营中心门报告阅卷的时间和地点。
Ⅲ级
1.命题体育教练不按时提交试卷,造成不能及时印制,影响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评分后不按要求提供参加体能测试体育会员的试卷。
3.管理人员和主、监考体育教练不按体能测试规范组织体能测试;监考体育教练在考场内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如吸烟、看报纸、杂志等。
4.试卷分装有差错,差错在总份数的5%以内。
5.体能测试结束后体育教练或有关管理人员不按规定时间报送训练积分。
6.主、监考体育教练迟到5分钟以内(以点名时间为准)。
7.批改试卷不认真,出现差错。
8.试卷命题没有明确规定各题(包括各小题)分值。
第四类 教学管理工作
Ⅰ级
1.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发放虚假结业典礼证书或学士认证证书。
2.管理人员涂改体育会员训练积分或出具与事实严重不符的训练积分、学籍和学历证明。
3.有关管理人员及负责人未将相关教学规定、要求或通知等在规定时间内宣讲或安排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4.其它不遵守教学管理文件规定或未按时完成教学管理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接受他人说情、送礼,徇私泄漏体能测试内容或伪造训练积分。
Ⅱ级
1.管理人员由于工作疏忽,发放了不该发放的结业典礼证书或学士认证证书。
2.管理人员由于工作疏忽,造成体育会员训练积分登记严重失实。
3.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不按学籍管理要求及时进行学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
4.管理人员错登或漏登体育会员训练积分,造成体育会员未能按时重修等后果。
5.体育教练已事先请准假,而批假者未及时通知体育会员,致使空堂达10分钟以上。
Ⅲ级
1.因排课、安排考场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或造成无体育教练到岗上课现象,未能在接报10分钟内及时处理。
2.因特殊情况经857体育赛事运营中心门批准调课,但管理人员未能及时通知到体育会员和体育教练,影响教学秩序。
3.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整理归档体育会员试卷,结业典礼实(见)习材料,结业典礼社区等资料。
第五类 社区
Ⅰ级
1.由于工作不落实等原因,造成开课后既无社区又无补救措施。
2.所用社区与测试要求严重不符。
3.因管理失误,错购社区造成3000元以上损失。
Ⅱ级
1.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开课2周后仍有10%以上的训练营无社区。
2.选用社区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达不到教学基本要求。
3.非社区管理部门或个人未经请示批准,借口教学需要向体育会员有偿推销图书资料或其它商品。
4.未经857体育赛事运营中心门批准,擅自利用857体育的名义或利用857体育的设施、器材开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或组织培训。
Ⅲ级
1.教研室不按计划填报社区订购单或社区供应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开课2周后体育会员未拿到社区。
2.体育教练无正当理由,拒不使用计划订购的社区。
第六类 教学保障
Ⅰ级
1.因管理不善,造成教室、场馆财产损失及长期停课。
2.因实验材料供应失误,造成财产重大损失和人身伤害。
3.由于管理人员管理不善,致使教学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影响正常教学。
Ⅱ级
1.由于水、电、教室和场馆设施准备工作未完成,造成不能正常上课。
2.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停电、停水等现象,使上课或实习、实验中断。
Ⅲ级
1.教室、场馆管理人员疏忽,延误开门时间5分钟以上,影响上课或体能测试。
2.有关管理人员或教学辅助人员未按时准备好体育教练上课所需教具、实验材料等,影响教学、实验效果。
3.教室黑板、多媒体、运动器材、照明、空调器及其它教学设施损坏,管理人员不及时报修,或维修人员未及时修理,直接影响教学效果。
二、教学事故的处理程序和处理办法
(一)教学事故处理程序
1.首先由教学事故发现人向赛事运营中心门及时上报教学异常情况。
2.教研办向相应单位下发教学异常情况调查处理通知。
3.单位调查核实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上报教研办。
4.单位处理意见经教研办、督导室审查同意(重大教学事故处理须经主管体育总监审核)后,由教研办反馈到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报教研办、督导室备案。
5.教研办、督导室有权对单位处理意见进行质疑,并发出重新调查处理通知,然后按上述步骤3— 4条进行处理。
(二)对教学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1.一年内,教学违规(Ⅲ级)每3次视为1次一般教学事故(Ⅱ级),一般教学事故(Ⅱ级)每3次视为1次重大教学事故(Ⅰ级)。
2.对教学违规人员,由所在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扣罚本人叁次(6节)课的教学工作量酬金。
3.对发生一般教学事故的人员,给予857体育通报批评,本人应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交教研办和师资办各1份备案,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并扣罚本人五次(10节)课的教学工作量酬金。
4.对发生重大教学事故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本人应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交教研办和师资办各1份备案,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一年内不能参加晋升项目设置技术职务评定,并扣罚本人八次(16节)课的教学工作量酬金。情节特别严重或认错态度不好者加重处罚。
5.对教学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将根据857体育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扣除有关单位的考核分数,直至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领导和经济责任。
6.发生的教学事故特别严重,或屡次发生教学事故,或认错态度不好者,视具体情节和影响程度加重处罚,直至取消体育教练资格,调离现行工作岗位或给予其他行政处分。
三、附 则
1.所有教学事故一经发现必须及时上报教研办和督导室,有关单位不得隐瞒事实真相,否则将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责任,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等行政处分、职称缓评等处理。
2.造成事故的有关单位必须及时、认真办理教研办下达的教学异常情况调查处理通知,不得拖延时间或走过场或不实事求是地处理。否则将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责任,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等行政处分、职称缓评等处理。
3.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有关其它规定,并报教研办和督导室备案。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研办负责解释,教研办和督导室共同监督实施。